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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些日子,連鎖便利商店到底適不適合開在蘭嶼成了公眾討論的議題,大家吵得臉紅脖子粗,什麼樣的意見都有,看來真叫人感到有趣。

 

我既反對噁心人的「維護純樸論」,也不確定蘭嶼開了連鎖超商後是否就如717號自由廣場<誰的便利?誰的超商?>一文作者黃韋智同學所推測,會給當地人帶來巨大的負面衝擊。我唯一了解到的是,這樣子欺負加盟主的血汗超商到哪裡都開不得!尤其聽聞身邊長輩深受其害,決定推薦一本書各位,希望夢想透過開連鎖便利商店當頭家的朋友們三思再三思。

 

從吳偉立先生經過實際調查所寫成的《血汗超商:連鎖加盟如何變成鏈鎖枷盟》一書中,我們可以清楚看見,在資本主義社會下,大企業、大財團、資本家是如何一面吃人啃骨,一面用華麗動人的糖衣包裹剝削毒藥,讓苦主自願吞下,任勞任怨。

 

進入加盟體系後,不但所簽合約不平等,而且也沒能獲得門市的實質經營權,一切要聽總部的。一些商品賣得不好,不想繼續進貨,不想負擔虧損嗎?門都沒有!在連鎖總部的最低進貨量要求下,使得加盟主不得不做賠本生意,成為該企業最大的買家,最便利的銷貨管道。並且,加盟主不像從事其他行業的「頭家」一樣,有資金周轉的優勢。加盟主必須把一切收入送往總部,再經由總部每月扣掉所謂「成本」後,發放所謂「營業收入」給加盟主,加盟主再自行扣掉「人事成本」,獲得所謂「淨賺」。由此可見,加盟主根本是受薪方式拐了好幾個彎後的受薪階級,而非頭家,派遣本質原形畢露!

 

投資、聘員、運轉……一切當頭家必負的責任,又或是從當頭家過程中感受到的權力感,讓加盟主落入千里迷障中,看不清自身定位其實不過就是一個派遣工頭。不但是派遣工頭,而且還是一個要自負盈虧,要投注大量勞動力的工頭。就像是一隻可憐的看門狗,幫人看門還要自掏腰包買狗骨頭。

 

也就是說,加盟主加入這麼樣的一個連鎖體系之後,就像是花大錢買了副金腳鐐,將自己牢牢銬死,走也走不了,無處可逃。我在此呼籲,如果即將開在蘭嶼的便利商店是加盟店而非直營店,那麼敬愛的加盟主先生、女士趕緊打包收手為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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